劳资案例
职工提前解除合同 按服务期担违约金
去年8月,王先生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在合同履行期内由该公司对王先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承担培训费用,王先生自培训之日起必须为公司服务5年,否则承担每年3万元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该公司即安排王先生进行了半年的专业技术培训,并支付了相关的培训费用2万元。近日,王先生想离开公司,公司以其违反服务期约定为由,要求他承担违约金9万元。 王先生想问:他是否应该支付这笔款项?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按照上述规定,由于该公司与王先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已经超过培训费用,所以,该约定是无效的,但这并不等于说王先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为不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多高的违约金,都只能按照实际培训费用及尚未履行的服务期来计算违约金。
王先生的实际培训费用是2万元,服务期为5年,因此每年分摊的培训费为4000元。假如王先生为该公司已经服务满2年,那么在辞职时,所应支付的违约金是:(5年-2年)×4000元=1200元。
来源:中工网--《劳动午报》 作者: 潘家永下一篇: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需支付赔偿
特别声明:本网站(jobfn.com)所刊载的所有资讯内容(包括文字、图片等)并不意味着我们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及个人转载使用必须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所有因盲目使用或信任以上信息所造成的损失及法律纠纷概与本网站无关。
热门文章
资讯头条
- 重庆嘉英人才网教你简历如何在“网络海选”中脱颖而出
- 大学生在重庆求职前要做好的五项准备
- 现在的重庆招聘企业最看重重庆求职者哪方面的素质
- 综合性2012年9月重庆招聘会
- 重庆市南岸人才市场2012年9月招聘会安排
- 重庆富士康普工招聘流程
- 富士康加薪主动还是被动?
- 富士康大幅调涨员工薪资 幅度最高达25%
- 2万多求职者“奔”着外企去
- 你看,你看,那些求职的面孔(组图)
- 一起来看企业的招人高招
- 22岁求职者做过10余份工作 求职“短工化”趋势…
- 陈家坪周末两天超大型招聘会 5万岗位任你挑
- 重庆老板悬10万月薪揽才 沿海服装设计师纷至沓来
- 重庆明日返乡招聘会在江北举行,上万岗位任你选
- 本周有22场招聘会 7000企业提供12万岗位
重庆人力资源网(www.jobfn.com)设立职场资讯频道,为求职者提供简历技巧、面试技巧、跳槽技巧、跳槽技巧、职场指南、职业规划等热门职场资讯指导,帮助广大求职找工作者尽快找到满意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