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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案例

聘书能否视为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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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聘用员工时,没有依照法律和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是用一纸聘书表明了二者的雇佣关系。然而因为某些原因,企业以聘书不是劳动合同为由,在聘用期未满的情况下将员工解聘,那么,聘书究竟能否等同于劳动合同
                 
  事件:聘书未到期员工遭解聘
                 
  “当初找工作时,只是和单位签订了一份聘书,可如今,企业却说聘书不是劳动合同,要提前将我解雇。”日前,记者见到了省会市民刘辉。刘辉告诉记者,由于就业压力大,从2007年大学毕业后,他先后在多家企业工作,可是由于工作和他所学的专业不太对口,他在哪家单位工作的时间都不长。直到2010年,刘辉被外地一家广告公司聘用,“我在大学所学的专业就是广告学,被那家公司聘用后,我觉得自己可以大展身手好好干一番了。”刘辉说。
                 
  然而,让刘辉没有想到的是,聘期未满,他就被公司解雇了。
                 
  “公司和我签订的这份聘书的聘任时间是从2010年9月到2011年9月,为期一年。”刘辉告诉记者,聘书中约定该公司聘请刘辉从事广告文案的策划工作,月薪为1500元,聘书同时还约定了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等条款,明确了刘辉的职责、待遇、工作期限等。聘任书盖有公司公章及公司负责人与刘辉的签字。之后,公司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虽然我学的是广告专业,可是毕竟大学毕业后并没有从事过相关的工作,所以,到该广告公司后先后接手的两个案例做出来的广告文案,领导和客户都不是很满意。”刘辉说,今年3月份,公司领导找到他,一番交谈后,领导宣布解除与刘辉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其在一周内办理好交接手续。
                 
  律师观点:公司行为已违约
                 
  对于公司做出的决定,刘辉表示难以接受,他认为这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公司应该支付其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等。“公司虽然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但聘书已经明确规定了我的工作职责、工资待遇以及违约责任。”刘辉告诉记者,他认为,公司在聘期未满的时候无故解除聘用关系,应该支付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或者继续履行聘书规定的聘用期限,按时支付聘任书中规定的待遇。
                 
  刘辉的要求遭到该公司的拒绝。公司表示,与刘辉只是签订了一纸聘书,而聘书不是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并因此拒绝支付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对于聘书究竟是不是劳动合同,双方就这一问题争论不休。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劳动主体、合同内容、合同期限等。”河北决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保利告诉记者,刘辉与广告公司签订的聘书,约定了该公司聘请刘辉到该公司从事的工作、月薪,同时还约定了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等条款,明确了刘辉的职责、待遇、工作期限等,刘辉与广告公司均在聘书上签字或加盖印章,显然基本具备了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刘辉与广告公司签订的聘书,应当视为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
                 
  专家提醒:尽量签订正规劳动合同
                 
  “刘辉是比较幸运的,因为他和公司签订的聘书内容非常详细。”杨保利表示,现实中还有一部分劳动者,他们并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如此详细的聘书聘书的内容也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应视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一部分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呢?
                 
  对此,杨保利表示,法律规定,除已退休被用人单位返聘的员工,无论双方签订的是聘书还是劳动合同,均应认定为劳务合同,按劳务关系处理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一旦发生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终止其劳动关系,还应当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的聘书或合同,不能仅从名称上确认是不是劳动合同,应当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上进行分析确定。”杨保利说。
                 
  不过,杨保利也提醒广大求职人员,在被用人单位招聘后,最好能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如果条件不允许,也一定要让用人单位在聘书中详细规定各个条款,这样,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有效维权。(本报记者 李华)

来源: 中工网——《河北工人报》   作者: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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